《宝源胜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》投资经理变更公告

上海宝源胜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  2020-05-11 本文章523阅读

致宝源胜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:


【上海宝源胜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】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【宝源胜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(以下简称“该基金”)于【2015年4月14日】成立,并坚持规范运作,稳健运营。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,我公司拟根据《宝源胜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的第【十一】章第【(十)】条对该基金合同条款进行变更:在原有投资经理【李凛云】保持不变的前提下,增加【王雄辉】作为第二位投资经理。


根据《宝源胜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第【十一】章第【(十)】条第【2】款规定:【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变更投资经理,并在变更后及时告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。私募基金管理人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手机短信、网站公告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之一通知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,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。”】


《宝源胜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条款具体修改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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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将自【2020】年【5】月【13】日起正式生效,特此披露。


上海宝源胜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
2020年5月11日




《宝源胜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》变更的征询意见函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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